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校级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内师研字〔2025〕9号)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校级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资助)标准
1.第一志愿报考奖励资助标准为:5000元/生;
2.校级新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12000元/生,二等助学金:9000元/生,三等助学金:6000元/生;
3.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月(按10个月发放)。
(二)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第一志愿报考奖励 | 校级新生助学金 | 生活补贴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6 | 1 | 2 | 3 | 6 |
2 |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 6 | 1 | 2 | 3 | 6 |
3 | 水产学院 | 27 | 3 | 6 | 18 | 27 |
二、评审对象和评审条件
(一)评审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奖励资助对象为:2025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校级新生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2025年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条件
申请校级奖助学金的研究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按时报到、缴费和注册。
校级新生助学金的评审,根据申请人入学的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校级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受到校纪校规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参评学年无特殊原因未按时缴纳学费或不履行其他义务者;
5.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行为者;
6.超出学制基本修业年限者。
三、评审原则及程序
研究生校级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一)研究生本人申请。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经导师推荐,在规定时间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二)二级学院评审。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应严格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初评,按照品学兼优、成果导向的原则,推荐表现优异的硕士研究生申请校级奖助学金。本单位初评名单确定后,应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学校评审工作会议,审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规范报送材料
(一)时间要求
10月7日—10月8日学生申请提交,10月10日—16日学院审核公示上报,10月17日—28日学校评审公示。
10月29日前报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通过后按规定发放给受助学生。
(二)填写要求
申请硕士研究生校级新生助学金的同学认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助学金发放表》(附件2);申请一志愿奖励的同学按要求认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报考奖励发放表》(附件3);申请生活补贴的同学,按要求认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发放表》(附件4)。
附件2、3、4电子档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并通过OA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孟发兵处;所有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行知楼B30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重视评审工作
校级奖助学金是学校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校级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把评审标准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分管领导、学校研究生工作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等人员组成,全面领导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负责人、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相关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导师代表和硕士研究生代表组成,统筹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评审组织、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申诉裁决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受助对象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坚决杜绝虚报、谎报等现象发生。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主动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名额、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过程进展、阶段性评审结果和评审结果,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在任何环节以任何理由预留、截留研究生奖助学金名额指标。要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受助对象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对因工作不力、标准不严格和程序不规范而影响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二级学院,将扣减下一年度指标,并全校通报。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将采取取消受助资格,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等方式予以惩戒。要按时保质保量报送评审材料,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四)规范资金管理,按规及时发放
硕士研究生新生助学金和第一志愿报考奖励的全部奖金,须在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按月足额发放。保留学籍或休学的受助学生,自学生办理手续次月起暂停对其发放生活补贴,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但不再补发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生活补贴;退学的受助学生,自办理退学手续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
(五)强化追踪监管,打造廉洁资助
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制度和本通知规定,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学校纪委办要加大对国家奖助学金资金发放后续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核查力度,完善惩处机制,坚决杜绝“财务实际发放金额与学生受助档次和受助标准不一致”“发放现金、代收代领”“平分、冲抵班费、强迫捐款”“辅导员、班主任、校级学生资助管理干部等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受助资金、代管学生银行卡及账户密码”等现象甚至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助学金发放表
附件3: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报考奖励发放表
附件4: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发放表
内江师范学院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