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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2025-03-24 浏览量:

为做好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四川省关于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及《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 则

(一)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复试录取 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 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政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三)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我校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且达到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095134

渔业发展

33

50

265

045101

教育管理

执行2025年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执行2025年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二)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3月28日。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调剂情况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含英语能力测试)。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专业知识测试

1.考核科目

专业学位或专业领域

培养学院

研究方向

复试笔试科目

参考书目

教育管理

(045101)

教育科学学院

不区分研究方向

教育科研方法

教育科研方法:《教育研究导论》,宁虹等,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学科教学(数学)

(045104)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不区分研究方向

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傅海伦,济南出版社。

渔业发展

(095134)

生命科学学院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养殖水域生态学

养殖水域生态学:《养殖水域生态学》,赵文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2.考核方式

专业知识测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三)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需加试的专业、科目以及加试方式如下。

1.加试科目

专业学位或专业领域

培养学院

研究方向

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

渔业发展

(095134)

生命科学学院

不区分研究方向

1.鱼类学

2.水生生物学

1.鱼类学:《鱼类学》,谢从新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2.水生生物学:《水生生物学》(第二版),赵文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2.加试方式

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含英语能力测试)

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20分,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80分。

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专业素养考查主要包含:①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②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考查主要包含: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③人文素质;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英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水平、口语表达和英文文献阅读能力。

五、复试日程

工作内容

时间

地点

一志愿考生

调剂考生

资格审查、缴费

3月26日08:30-11:30

另行通知


行知楼B315

3月26日14:30-17:30

行知楼B315

3月27日08:30-11:30

行知楼B315

专业笔试考核

教育管理

3月27日14:30-16:30

培训中心522

学科教学(数学)

3月27日14:30-16:30

培训中心522

渔业发展

3月27日14:30-16:30

培训中心525

渔业发展加试

《鱼类学》

3月26日14:30-16:30

培训中心522

《水生生物学》

3月27日09:30-11:30

培训中心522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教育管理

3月28日08:30-

培训中心522

学科教学(数学)

3月28日08:30-

培训中心523

渔业发展

3月28日08:30-

培训中心525

注:请参加渔业发展专业加试考生在326日上午完成资格审查和缴费工作。

六、复试流程

(一)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第五十三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学校各招生专业负责复试考生的身份查验,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

②往届生(含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鲜章的本/专科成绩单。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考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所在部门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

④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1份;

(4)“双少生”考生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内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6)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通过的方可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申请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资料下载处下载);参与项目协议(合同)复印件及考核材料复印件;

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7)报考教育管理(045101)专业的考生,另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3年工作证明(加盖鲜章)。

(8)复试缴费凭证复印件。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交复印件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二)缴纳复试费用

考生须在参加复试前资格审查时完成复试费缴费,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规定,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人,加试80/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考生缴费方式:线上缴费,缴费操作流程如下:

1.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内江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

2.进入公众号,点击正下方学生事务”-“学生缴费。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若最后一位为“X”均需大写)。点击其它缴费,在明细页面的右下角点缴费。两种支付方式建设银行建设银行聚合支付任选其一。如选择建设银行聚合支付可自动跳转至微信完成支付,推荐选择此种支付方式。

3.缴费成功后,可点击左上角菜单里的订单查询已缴费查询查看详情。

(三)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单,到相应专业的对应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各复试小组应对复试内容进行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复试相关登记表;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留存资料一年以上,以备查验。

(四)体检

1.所有通过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须参加体检。考生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体检表》,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体检表邮寄研究生处(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内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逾期无故未邮寄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2.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拟录取工作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40%,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含英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60%。计算公式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含外语能力测试)*60%

2.录取总成绩为100分。考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 (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二)拟录取

1.录取规则。各专业(方向)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分专业(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外语、政治科目的顺序逐一比较成绩,择优录取。由于各种原因取消待录取资格及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名额,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规则录取。

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相关专业面试组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任何一项60分以下);

4)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

5)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6)应届本科毕业生规定时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7)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8)体检不合格者;

9)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10)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一经查实者。

(三)拟录取公示

研究生处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与招生计划核定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审核无误后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s://yjs.njtc.edu.cn/)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7天。

(四)录取

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违规处理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形式泄露复试试题相关信息、违反复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111日起实施)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招生工作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各相关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要执行回避制度有关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 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九、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内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及各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信息。

2.咨询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0832-2342628

咨询时段: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通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内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3.申诉:申请人对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各学院书面形式实名提起申诉,各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

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4.投诉监督: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0832-2341900

咨询时段: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通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内江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十、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内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5324